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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政府在2009年1月1日推出為期3年的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試行加強長者基層醫療服務的新概念。在試驗計劃下,年滿70歲的長者每人每年會獲發5張面值50元的醫療券。試驗計劃旨在通過提供財政誘因,讓長者選擇最切合他們健康需要的私營醫療服務,包括預防性護理服務,藉以輔助現有的公營醫療服務,例如普通科門診和專科門診診所。醫療券是在現有公營醫療服務以外,為長者提供的額外選擇。



在推行長者醫療券後,有需要的長者仍可繼續使用公營醫療服務。此外,試驗計劃鼓勵長者向熟悉其健康狀況的私家醫生求診,從而與私家醫生建立更密切的關係,這亦有助推廣家庭醫生的概念。

2009年1月1日

政府根據中期檢討結果,決定延長計劃,並在2012年將每名合資格長者可使用的醫療券金額由每年250元增至500元。

2012年

由於計劃受社會普遍的歡迎,政府在2013年把醫療券金額增至每年1,000元。

2013年

在2014年,醫療券計劃除由試驗性質轉為恆常計劃外,每名合資格長者的醫療券金額亦增加至每年2,000元。合資格長者可繼續保留和累積尚未使用的醫療券,但以4,000元為上限,以鼓勵長者善用醫療券接受基層醫療服務,包括治療和預防性護理服務。

2014年

自2014年7月1日起,每張醫療券的面值由50元調低至1元。

2014年7月1日

為了減輕長者和其家人的醫療負擔,以及加強健康推廣和基層醫療,政府由2017年7月1日起將長者醫療券計劃的受惠長者合資格年齡由70歲降低至65歲。

2017年7月1日

在2018及2019年,每名合資格長者除了每年2,000元的醫療券金額外,亦分別於2018年6月8日及2019年6月26日獲發屬一次性質的額外1,000元醫療券金額;而醫療券的累積金額上限於2018年6月8日提高至5,000元及於2019年6月26日進一步提高至8,000元,並成為恆常措施。

此外,因應計劃在2019年的檢討結果,為鼓勵長者將醫療券用於不同基層醫療服務,由2019年6月26日起每名長者可用於視光服務的醫療券金額設每兩年2,000元的上限。

2018及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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