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户口及使用医疗券
医疗券以电子方式透过医健通(资助)系统发放和使用,而不会另行以纸张形式派发。长者无须预先进行登记或领取医疗券。已登记参加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下称「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会在合资格长者首次使用医疗券时为其开设个人的医疗券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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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寻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丶查询医疗券馀额以及了解服务和收费详情
浏览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名单或致电计划热线28382 311以传真方式索取名单。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诊所或服务处会贴上计划标志,以便识别。
如已开设医疗券户口,可按此、致电医疗券结存查询热线2838 0511丶或利用医健通eHealth手机程式(适用於已登记医健通的长者)查询医疗券馀额。
可先向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了解服务及收费详情。使用医疗券与否不应影响服务收费。
亲身接受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医疗服务
医疗券只供长者本人使用,不可转赠别人或与别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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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有效的香港身份证
- 向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出示有效的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并示意使医疗券。请注意,若长者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将不能使用医疗券。
- 若是首次使用医疗券,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会免费为长者开设个人的医疗券户口。根据长者合资格使用医疗券的年份,相应的医疗券金额会存入其户口内。
签署同意书确认要使用的医疗券金额
签署「医疗券使用者使用医疗券同意书」前核对同意书上的资料及在同意书上提供联络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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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保存医疗券使用记录
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会为长者申报使用医疗券,并给长者一份「医疗券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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