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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户口及使用医疗券

医疗券以电子方式透过医健通(资助)系统发放和使用,而不会另行以纸张形式派发。长者无须预先进行登记或领取医疗券。已登记参加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下称「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会在合资格长者首次使用医疗券时为其开设个人的医疗券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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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券

搜寻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查询医疗券余额以及了解服务和收费详情

可浏览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名单。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诊所或服务处会贴上计划标志,以便识别。

如已开设医疗券户口,可按此、致电医疗券结存查询热线2838 0511或利用医健通eHealth手机程式(适用于已登记医健通的长者)查询医疗券余额。

可先向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了解服务及收费详情。使用医疗券与否不应影响服务收费。


亲身接受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医疗服务

长者须亲身接受医疗服务后才可使用医疗券。

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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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身份证

出示有效的香港身份证

向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出示有效的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并示意使用医疗券。请注意,若长者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将不能使用医疗券。

若是首次使用医疗券,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会免费为长者开设个人的医疗券户口。根据长者合资格使用医疗券的年份,相应的医疗券金额会存入其户口内。


了解并于系统以电子方式 同意使用的医疗券金额

注﹕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未能使用智能身份证阅读器(包括长者是持有《豁免登记证明书》、身份证晶片损坏等,或须由长者的监护人确认使用医疗券),可以纸本「医疗券使用者使用医疗券同意书」代替。

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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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券使用记录

妥善保存医疗券使用记录

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会为长者申报使用医疗券,并给长者一份「医疗券使用记录」,系统亦会实时以电话短讯通知有关长者或其指定的家人/照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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