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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政府在2009年1月1日推出为期3年的长者医疗券试验计划,试行加强长者基层医疗服务的新概念。在试验计划下,年满70岁的长者每人每年会获发5张面值50元的医疗券。试验计划旨在通过提供财政诱因,让长者选择最切合他们健康需要的私营医疗服务,包括预防性护理服务,藉以辅助现有的公营医疗服务,例如普通科门诊和专科门诊诊所。医疗券是在现有公营医疗服务以外,为长者提供的额外选择。



在推行长者医疗券后,有需要的长者仍可继续使用公营医疗服务。此外,试验计划鼓励长者向熟悉其健康状况的私家医生求诊,从而与私家医生建立更密切的关系,这亦有助推广家庭医生的概念。

2009年1月1日

政府根据中期检讨结果,决定延长计划,并在2012年将每名合资格长者可使用的医疗券金额由每年250元增至500元。

2012年

由于计划受社会普遍的欢迎,政府在2013年把医疗券金额增至每年1,000元。

2013年

在2014年,医疗券计划除由试验性质转为恒常计划外,每名合资格长者的医疗券金额亦增加至每年2,000元。合资格长者可继续保留和累积尚未使用的医疗券,但以4,000元为上限,以鼓励长者善用医疗券接受基层医疗服务,包括治疗和预防性护理服务。

2014年

自2014年7月1日起,每张医疗券的面值由50元调低至1元。

2014年7月1日

为提供予香港长者多一个使用医疗券的服务点,以及可以方便在内地定居的香港长者在深圳获得所需的医疗服务,政府于2015年10月6日推出试点计划,让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可以使用医疗券支付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指定科室提供的门诊医疗护理服务的费用。

2015年

为了减轻长者和其家人的医疗负担,以及加强健康推广和基层医疗,政府由2017年7月1日起将长者医疗券计划的受惠长者合资格年龄由70岁降低至65岁。

2017年7月1日

在2018及2019年,每名合资格长者除了每年2,000元的医疗券金额外,亦分别于2018年6月8日及2019年6月26日获发属一次性质的额外1,000元医疗券金额;而医疗券的累积金额上限于2018年6月8日提高至5,000元及于2019年6月26日进一步提高至8,000元,并成为恒常措施。

此外,因应计划在2019年的检讨结果,为鼓励长者将医疗券用于不同基层医疗服务,由2019年6月26日起每名长者可用于视光服务的医疗券金额设每两年2,000元的上限。

2018及2019年

长者医疗券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计划的使用范围扩展至该院外设的华为荔枝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可于2023年4月17日起使用医疗券支付该健康服务中心门诊医疗护理服务的费用。

此外,医疗券计划适用范围扩大至「认可医疗专业注册计划」下的四类医护专业人员。合资格长者可于2023年4月28日起使用医疗券支付由已登记参加计划的听力学家、营养师、临床心理学家及言语治疗师所提供的基层医疗服务。

2023年4月

医疗券计划进一步优化至容许长者与配偶共用医疗券及推行电子同意书。两名有配偶关系、均年满 65 岁并合资格使用医疗券的长者,于2023年7月28日起,在双方同意下并完成连結其医疗券户口程序后可共用对方的医疗券。双方户口连结后,当其中一方的医疗券户口内的余额耗尽,即可以使用其配偶户口内的医疗券余额。医疗券系统亦于同日推出新增措施,当中包括引入电子同意书以取代以往的纸本同意书。

2023年7月

长者医疗券计划于2023年11月13日推出为期3年的「长者医疗券奖赏先导计划」。合资格香港长者在同一年度累积使用1,000元或以上医疗券于特定基层医疗服务,即会获发放500元奖赏至其医疗券户口作预防疾病和管理健康之用。

2023年11月

政府公布把七间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医疗机构纳入「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各试点医疗机构由2024年6月至9月起陆续接受长者使用医疗券支付指定科室提供的门诊医疗护理服务的费用。

2024年

政府公布扩展「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新增12间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医疗机构,让「试点计划」全面覆盖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

新增的12间试点医疗机构由2025年6月至8月起陆续接受长者使用医疗券,进一步便利合资格香港长者在大湾区使用医疗券支付指定科室提供的门诊医疗护理服务的费用。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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